日前,廣州市一些社區(qū)和校園引進了智能垃圾分類回收設備。有的按指示投廢棄可利用垃圾到該垃圾箱內,能收到相應環(huán)保金(滿10元可提現(xiàn));有的只需干、濕垃圾分類稱重投放,即可得積分兌換生活用品;有的所得積分也可沖抵部分快遞費、電話費、水電費和物業(yè)費。這種操作簡單又能得實惠的智能垃圾回收箱,受到居民歡迎。(10月18日《信息時報》)
廣州市從幾年前就開始持續(xù)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,直到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了《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》。在此之前,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宣傳、科普、投放、監(jiān)督和處罰,主要靠人力。在這種情況下,“互聯(lián)網(wǎng)+智能”垃圾分類的出現(xiàn),不禁讓人眼前一亮。
所謂“互聯(lián)網(wǎng)+智能”垃圾分類,就是相關企業(yè)在社區(qū)推廣智能垃圾分類回收設備,居民在其APP端或微信端注冊后,可在智能垃圾回收設備上掃碼并按提示和要求投放垃圾,投放所得積分可以直接提現(xiàn),也可以在企業(yè)商城選購商品,還可以沖抵部分快遞費、水電費和物業(yè)費。其中,有的智能回收設備,居民按可回收物、廚余垃圾、其他垃圾、有害垃圾分類投放即可獲得積分;有的則是對垃圾回收實行分類計價,比如紡織物為0.2元/公斤,紙類為0.7元/公斤。
智能垃圾回收的好處在于,一方面省卻了很多人力。智能垃圾回收設備面世前,在垃圾強制分類最起碼的宣傳、科普等方面,都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;但智能垃圾回收設備,則可以提示居民如何分類投放,而且簡便易行,節(jié)省了部分普及資源。另一方面,讓居民得到了實實在在的實惠,垃圾不再是一無用處,而是可以兌換生活物品或者沖抵相關費用,由此提高了居民分類投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。
更重要的是,智能垃圾回收設備的出現(xiàn),意味著有企業(yè)介入到垃圾分類工作中,為政府部門形成了“減負效應”。早在2011年,即有媒體報道,廣州市城管委投入1510萬元購置垃圾分類設施;廣州市越秀區(qū)東山街道垃圾分類的預算缺口達到390萬元。這些費用當中,包括各類回收垃圾桶、盛裝各類垃圾的生物可降解塑料袋、環(huán)衛(wèi)工人的補貼、普及宣傳費用,等等。以企業(yè)為主的“互聯(lián)網(wǎng)+智能”垃圾分類的出現(xiàn),為政府部門節(jié)省了大量的人力、物力和財力,這比政府購買服務還劃得來。
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裨益大焉。然而,囿于既往的生活習慣,一些居民難免不夠適應。在這種生活習慣的變革中,既需要制度規(guī)制,也應該對違反法規(guī)者依法予以教育和處罰,除此之外,仍需要以技術革新作為支撐,讓科技改變生活,同時引入社會力量以一種嶄新的模式為既有模式松綁。
原標題:解困“垃圾分類”,需要新技術引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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