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慶市石柱縣水環(huán)境綜合治理PPP項目發(fā)布資格預審公告。
項目概況
(一)項目建設地點:本項目位于石柱土家族自治縣,涉及石柱縣南賓街道、萬安街道、下路街道、下路工業(yè)園區(qū)、西沱鎮(zhèn)、黃水鎮(zhèn)、冷水鎮(zhèn)。
(二)項目實施范圍及投資
《可研報告》估算總投資為190462.85萬元,其中新建項目168752.14萬元,包括工程費用137616.90萬元,工程建設其他費用18768.05萬元,預備費12367.20萬元,存量資產(chǎn)經(jīng)營權轉讓費用9378.56萬元(存量資產(chǎn)經(jīng)營權轉讓費以最終存量資產(chǎn)經(jīng)營權轉讓協(xié)議為準),建設期貸款利息12001.97萬元,鋪底流動資金330.18萬元。具體詳見表1-1新建項目范圍與規(guī)模明細表和1-2存量項目范圍與規(guī)模明細表:見附件
(三)運作方式
新建項目采用BOT模式,項目公司依法進行項目的融資、設計、建設、運營及移交;存量(包括在建)項目采用TOT、ROT模式,項目公司依法進行項目的轉讓(改建)、運營、移交。
(四)項目回報機制
項目回報機制:可行性缺口補助。
(五)政府方出資代表
經(jīng)石柱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授權,重慶市石柱國有資產(chǎn)經(jīng)營管理集團有限公司(下文簡稱“國資集團公司”)作為本項目的政府方出資代表,依法履行其相關的股東權利及義務。
(六)項目投融資結構
本實施方案測算項目總投資177790.73萬元,項目資金來源包括項目資本金和債務融資兩個部分。根據(jù)《國務院關于加強固定資產(chǎn)投資項目資本金管理的通知》(國發(fā)〔2019〕26號)規(guī)定,本項目資本金比例暫定為20%,為35558.73萬元。政府方出資代表與社會資本按5%:95%的比例出資,其中,政府方出資代表出資1777.94萬元,社會資本出資33780.79萬元,在項目建設期內(nèi)按工程進度逐步到位即可,但需確保工程施工進度及外部融資資金及時到位。在履行出資責任時,中標社會資本和政府方出資代表均須全部以貨幣形式繳納。除自有資金之外,項目所需債務資金約占項目總投資的80%,為142232.00萬元,通過外部融資進行籌措。相關籌措工作由社會資本方協(xié)助項目公司通過銀行貸款、股東借款、基金、信托等方式完成。項目公司融資不足或不及時的,社會資本有義務通過股東借款或其他方式補足融資,政府方不承擔項目任何融資義務。
(七)合作期限
本項目合作期限20年,其中建設期3年,運營期17年。
(八)招標范圍
選擇確定石柱縣水環(huán)境綜合治理PPP項目的社會資本方;由其與政府方出資代表重慶市石柱國有資產(chǎn)經(jīng)營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組建項目公司,依法進行項目的投融資、設計、建設、運營及移交,以及項目公司應承擔的所有風險。
原標題:超19億!重慶市石柱縣水環(huán)境綜合治理PPP項目資審
(來源:中國水網(wǎng) 作者:徐冰冰整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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