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今日向媒體公布了2020年11月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“2+26”城市(以下簡稱“2+26”城市)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監(jiān)測結(jié)果。
“2+26”城市
11月,“2+26”城市降塵量均值范圍在1.5——7.3噸/平方千米·月之間,平均為4.5噸/平方千米·月,同比下降34.8%。“2+26”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均小于9.0噸/平方千米·月(《打贏藍天保衛(wèi)戰(zhàn)三年行動計劃》(國發(fā)〔2018〕22號)要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(qū)、汾渭平原各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9.0噸/平方千米·月)。濱州、保定、廊坊、開封等4個城市降塵量最大值高于9.0噸/平方千米·月;廊坊和邯鄲市降塵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。詳見附表1。
汾渭平原11城市
11月,汾渭平原11個城市降塵量均值范圍在3.4——6.7 噸/平方千米·月之間,平均為4.7噸/平方千米·月,同比下降17.5%。汾渭平原11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均小于9.0噸/平方千米·月。西安、渭南、呂梁等3個城市降塵量最大值高于9.0噸/平方千米·月。三門峽、西安、渭南等3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。詳見附表2。
附表1
2020年11月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“2+26”城市降塵監(jiān)測結(jié)果
(單位:噸/平方千米·月)
注:①按2020年11月“2+26”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從小到大進行排名。下表同。②為2020年11月降塵量平均值同比變化情況,負數(shù)表示同比下降,正數(shù)表示同比上升。
附表2
2020年11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監(jiān)測結(jié)果
(單位:噸/平方千米·月)
原標題: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公布11月京津冀“2+26”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監(jiān)測結(jié)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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